2008年9月29日星期一

心想事成秘訣一 (發愿)




我們是如此習慣性地思考和看見我們不想要的東西。
所以,不妨就從不想要的東西中,
找出自己真心想要什麼。也就是說,當妮知道自己不要什麼的時候,
把它反過來,就知道自己要什麼了
摘自〈遇見心想事成的自己〉第75頁

從小,父母告訴我們不要......
讀書時期,老師也叫我們不要.......
出來社會工作,大家便提醒我們不要......
或許是情況,所以人便習慣性的凡是都先想到自己不要的。

而我讀完這一段,
我當下拿出筆,
寫下了我的宣言:“我正走向幸福婚姻的路途上!”
當寫紀錄下自己的宣言時,還擔心不夠明確,
那大宇宙就無法明確的接收到我的訊息呢!
冷靜下來后,
對於自己寫下的宣言感到驚訝!
我的發愿應該是:“我正走向杰出諮商員的路途上!”
原來,事業在我心中並不是第一位的。

藝齡於2008/10/01 06:45 回應
 我是這麼認為的..我們之所以會需要用到“發愿宣言”的,都是那些讓我們感到不確定或無法掌控的“願望”。而成為杰出諮商員是屬於能力範圍內能掌控的事。正如我不會寫下:“我正在和善忘走向去吃螃蟹的路途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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