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4日星期一

唉......總而言之......無言




回教裁決理事會今天做出了兩項宣佈。第一,禁止回教徒練習瑜伽。
根據該理事實會解說是瑜珈中的“拜日式”含有興都教崇拜太陽,
包括合掌、彎腰、五體投地等宗教禮拜動作,被視為抵觸了回教教義,
即回教徒只能崇拜真主,不能崇拜其它人物或東西。
這項禁令引起各界議論紛紛。回教組織與回教徒導師也表示對這決定感失望。

根據新聞報導,馬來西亞越有百分之三十的註冊瑜珈指導師是回教徒。
這禁令一下,他們飯碗可就此被打破了。還有那些經營瑜珈中心的回教徒,
現在應該是擔憂得無法入眠吧?

第二項宣佈是禁止女性展現男性化的舉止和打扮,
主要目的是為了製止女同性戀文化的滋長。
我不知道是那份調查讓該理事會做出這種決定。
唉......總而言之......無言......

想起某州大臣的話,他大概這麼說: “這是回教徒的事,希望非回教徒別插手。”

可能真的會因此失業或面臨瑜珈中心關閉的回教朋友們,
以及從此不能舉止太過粗魯或打扮受限制的回教女性朋友們,
祝福你們。

藝齡於2008/11/24 16:05 回應
不知道如果“違法”的話,會受到甚麼樣的“懲罰”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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