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13日星期一

如果强暴不违法(一)

“你知道,他本来就很可厌 - 会像狗一样去闻女人身上的味道,
好像他是公狗,别人是发情的母狗,完全不管团体中谈些什么。
昨晚,玛莎 - 她是一个脆弱的女孩, 有边缘人格障碍, 在团体
几乎不讲话 - 好不容易他开始谈到去年被强暴的事。 我猜想她
以前从来没有告诉别人这件事 - 当然更不可能对一群人说。
她非常害怕, 哭得很厉害, 那种事很难启齿,因此讲述的
过程中极痛苦。大家都在帮他,虽然有的人方法不适当,
我决定说出自己三年前被强暴的事应该对她有帮助。”
《爱情刽之手》pg86

读着这一段,心有点痛,那不愿再想起的感觉又回来了。

那一天,朋友生病了,我自己一人骑着脚踏车上学。
经过一个寂静无人的马来甘榜,天还很黑。
突然两旁出现两个骑着脚踏车的马来男生,
他们拦住了我,他们往我胸部抓,
当时我想喊,可是怎么喊都喊不出来,
我要抗拒却是那么多无力......

但老天还是疼我的吧!
让我看到了前方的清真寺,
我用尽力气往那跑,
当时刚祈祷结束的的村民走了出来,
那两个混蛋才离去。

我以为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的说出来,我就不会再受影响。
可是,怎么我还是会害怕,心还是痛的?
眼泪怎么又不受控制的流下来。
原来那恐惧感,还是那么的清晰。

山,你可以哭,但哭后要更坚强。
你没有错,错的是他们,那两个混蛋。
你可以不要忘记他们,你可以不要原谅他们。
但你不可以再被他们影响了。

2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加油!祝福你。;>

阿山 说...

谢谢!祝福的力量开启了!: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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